读者卡使用规定

     

        1、 读者卡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书刊、查询资料以及享受各项服务的有效证件,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违者将受到停借的处理。
        2、读者卡出现因破损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,应到图书馆总服务台(304室)重新办卡,原卡收回作废。
        3、 读者离校时(包括毕业离校、工作调动、休学、退学、出国、进修等)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后,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读者卡注销手续,然后办理离校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