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图书馆的人性化管理。为培养读者良好的阅读习惯;提高读者的读书热情;引导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;鼓励读者积极参加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,特制定读者积分管理办法。(试行)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读者卡的师生读者。
第三条读者积分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,对持有读者卡的读者进行积分,将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源和参加活动情况转化为相应的分值。
第四条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负责积分管理工作。
第二章 积分指标及分值
第五条 加分指标。
序号 |
类别 |
读者积分名称 |
积分值 |
备注 | ||
1 |
汇文系统借阅 |
客户端借书、续借、预约 |
每项操作增加1分 |
每天增加积分最高限10分 | ||
2 |
OPAC网上操作 |
续借、预约申请、直接荐购、征订目录荐购、图书评论、收藏图书、添加课程参考书、关注课程参考书、验证个人邮件、完善个人信息、登录我的图书馆 |
每项操作增加1分 | |||
3 |
参加图书馆举办的各项活动 |
参加阅读推广活动 |
每次增加5分 |
不累计 | ||
提交读书心得或参赛作品 |
合格,每篇增加2分 读书心得获奖: 一等奖增加20分 二等奖增加15分 三等奖增加10分 | |||||
4 |
积极参加劳动,表现优异 |
为图书馆义务劳动累计两个小时以上,取得老师的认可 |
每次增加4分 |
每天增加积分最高限10分 | ||
助学馆员表现突出者 |
每次增加4分 | |||||
每学期借阅排行前10名读者且没有任何违纪 |
每学期增加50分 |
| ||||
第六条 积分使用
序号 |
类 别 |
读者积分名称 |
抵扣积分值 |
备注 |
1 |
抵扣超期罚款 |
抵扣0.10元超期罚款 |
1分 |
|
2 |
书刊污损 |
书刊上勾画、破损、撕页等 |
10分 |
|
3 |
发现偷盗图书 |
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|
积分清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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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图书丢失 |
按照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 |
不可使用积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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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个人积分管理
(一)“读者卡”挂失并成功补办新卡后,原“读者卡”总积分转入新卡。
(二)总积分和明细查询,读者可通过图书馆公共检索在“我的图书馆”中查询。
(三)图书馆每学期为读者准备不同的奖品,读者可使用积分兑换相应奖品。
第八条 根据图书馆服务发展需要,本馆将适时调整积分方案并向读者公布。
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试行,最终解释权归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。
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2016年9月1日